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伟大思想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,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。
二、敬业爱岗,乐于奉献
敬业爱岗,乐于奉献,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,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恪守教师职业道德,职业信念从不动摇。
三、治学严谨,为人师表
在教学中长期做到治学严谨,精益求精,以身作则,在教学中处处做到为人师表,不断提高 教学水平,受到学生的爱戴和尊重。
四、语言文明,举止端庄
在教学中能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学,谈吐用语规范,优雅,举止文明,教态端庄、大方,生活作风朴实、自然,自觉维护教师形象。
五、遵循教育规律,注重教书育人
在教学中遵循教育规律,勇于探索改革教学方法,不断提高教学艺术。热爱教育对象,注重学生能力培养,关心学生全面发展,长期坚持教书育人。
六、遵守教学纪律,课堂行为严谨
在教学中自觉遵守教学纪律,长期坚持认真进行课堂教学,授课按照大纲和教材,备课认真,教案完整。按时上下课,从无迟到或早下课现象。课前不饮酒,上课不抽烟。
七、讲究学术道德,创造学术氛围
一贯坚持和讲究学术道德,除本人积极开展本专业的学术活动,还能带动他人不断开展学术交流,从无抄袭、剽窃、伪造他人学术成果现象。
八、评卷认真公正、遵守考试纪律
在历次考试中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命题原则,命题合理,分量适中,难易适度,从无泄题、漏题现象发生。评卷公正认真,不给人情分,无错判、漏判、更改成绩现象。
九、热爱集体,团结互助
自觉维护集体利益,从不计较个人得失,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冲突时,前者让后者。团结同志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学校各种公益活动,从不做损公利己之事。
十、遵纪守法,洁身自好
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违法犯纪现象和不文明的行为敢于做斗争。
(2005年7月制订 2012年9月修订)